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阳能突起路标的术语和定义、结构与分类、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太阳能供电、主动发光的道路路面用突起路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
GB/T 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idt IEC 60068-2-1)
GB/T 2423.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idt IEC 60068-2-2)
GB/T 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eqv IEC 68-2-3)
GB/T 2423.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 IEC 68-2-6)
GB/T 2423.2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eqv IEC 60068-2-14)
GB/T 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 ISO 291)
GB/T 11013碱性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圆柱密封锡镍可充单体电池(idt IEC 285)
GB/T 15100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池和电池组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可充单体电池(IEC 61436:1998,idt )
GB/T 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JT/T 390突起路标
JT/T 431-2000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技术条件
JT/T 49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
JT/T 593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指标及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见图1)。
3.1
逆反射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向光源返回的反射。
[GB/T 18833-2002,定义3.1]
3.2
逆反射(发光)器中心retroreflector(luminophor)center
突起路标发光面(片)或逆反射片的几何中心,简称几何中心。
3.3
基准轴datum axis
起始于逆反射(发光)器的几何中心,垂直于安装水平面的直线。
3.4
逆反射(发光)器轴retroreflector(luminophor)axis
水平面内通过几何中心与基准轴和突起路标迎车面底边线相互垂直的直线。
3.5
照明轴illumination axis
连接几何中心和光源中心的直线。
注1:对于逆反射器来说,该轴为一实轴,是存在的。
注2:对于主动发光器来说,该轴为一虚轴,是为了描述测量几何条件而定义的。
3.6
观测轴observation axis
观测半平面内连接几何中心和光探测器中心的直线。
[GB/T 18833-2002,定义3.5]
3.7
水平入射角β horizontal entrance angle
水平面内照明轴与逆反射器轴之间的夹角。
3.8
观测角α observation angle
照明轴与观测轴之间的夹角。
[GB/T 18833-2002,定义3.7]
3.9
发光强度系数Rcoefficient of luminous intensity
3.11
标准测试条件standard test conditions
环境温度为25℃±2℃,用标准太阳电池测量的光源辐照度为1000W/m2并具有标准的太阳光谱辐照度分布。
3.12
半强角half-intensity angle
发光强度为最大发光强度光轴方向一半时,观测轴与最大发光强度光轴的夹角。
3.13
浮充电floating charge
把充电电路和储能元件的供电电路并联接到负载上,充电电路在向负载供电的同时,仍向储能元件充电,只有当充电电路断开时储能元件才向负载供电的一种充电运行方式。
4结构与分类
4.1结构
太阳能突起路标一般由壳体、主动发光元件、太阳电池、储能元件以及控制器件等构成。
4.2分类
4.2.1按照是否带逆反射器分为带逆反射器的组合式突起路标和不带逆反射器的单一式突起路标两种,分别用大写字母Z和D表示。
4.2.2按照使用环境温度条件分为A型,B型和C型三种:
——A型为常温型,最低使用温度为-20℃;
——B型为低温型,最低使用温度为-400℃;
——C型为超低温型,最低使用温度为-55℃。
4.2.3按照能见度条件分为Ⅰ型、Ⅱ型和Ⅲ型。Ⅰ型适用于无照明的道路,Ⅱ型适用于有照明的道路,Ⅲ型适用于多雾天气的道路。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突起路标的壳体、太阳电池、储能元件、发光元件以及控制器件的性能应满足公路环境使用条件。
5.1.2生产企业应向用户出示有关太阳电池、储能元件、LED产品的使用寿命证明和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证书,并在产品质量保证书上明确标示出太阳能突起路标的设计使用寿命。
5.1.3带闪烁的突起路标应设置控制端子以便控制闪烁频率和测试工作时的发光强度。
5.2外观质量
5.2.1突起路标壳体成型完整,无裂纹、无砂眼、无气泡;边角过渡圆滑、无毛刺、无飞边;外表面颜色应均匀一致,太阳电池受光面清洁透亮、无明显暇点。
5.2.2太阳能突起路标应封装严密,除太阳电池和发光装置外,从上部位置不应观察到其他元件和接线。
5.3外形尺寸
太阳能突起路标的外形一般为梯形结构(见图1)。下底边长有100mm±3mm,125mm±2mm和150mm±1mm3种规格,安装于路面以上的有效高度不大于25mm,梯形迎车面的坡度角应不大于45°。
5.4太阳电池和储能元件的匹配性能
太阳电池和储能元件应匹配良好,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放置8h,储能元件的额定容量应满足突起路标正常发光72h的需要;或选用的太阳电池在太阳光照度小于1000lx时,向储能元件充电8h后,储能元件的容量应满足突起路标正常发光12h的需要。
5.5太阳电池和储能元件的耐久性
太阳电池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40000h,储能元件在浮充电状态下的循环使用寿命应不小于2000次充放电。
注1:每年按4000h计算太阳电池使用时间、按充放电400次计算储能元件的循环使用次数。
注2:循环使用寿命是指在放电深度达到50%的额定容量时,再以0.2℃的充电电流充到额定容量为一个循环。
5.6发光器件的性能
发光器件应采用LED,单粒LED在额定电流时的发光强度,不论白色、黄色和红色都应不小于2000mcd,半强角不小于150,LED的数量,每个发光面不少于2粒。
5.7主动发光单元工作时的发光强度
突起路标主动发光单元发光时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值,但上限值不应大于规定值的10%。
5.11夜间视认距离
晴朗的夜间,在15m-200m范围内由突起路标形成的发光轮廓线应清晰明亮。
5.12耐溶剂性能
经过6.12试验后,太阳能突起路标应无渗透、无开裂、无被溶解等损坏痕迹,受试后的样品应能正常工作。
5.13密封性能
太阳能突起路标应密封良好,经密封试验后,受试样品内部不应进水和产生水雾及其他受浸润现象。
5.14机械性能
5.14.1耐磨损性能
经过耐磨试验后,突起路标的发光强度和发光强度系数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
5.14.2耐冲击性能
太阳能突起路标耐冲击性能应符合JT/T 390有关规定。
5.14.3抗压荷载
太阳能突起路标的耐压荷载应不小于100kN。
5.15环境适应性能
5.15.1耐低温性能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突起路标分别在-55℃,-400℃,-20℃条件下,按6.14的方法试验16h,产品及其部件应能正常工作,外观应无任何变形、损伤。
5.15.2耐高温性能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突起路标在85℃条件下,按6.15的方法试验8h,产品及其部件应能正常工作,外观应无任何变形损伤。
5.15.3耐湿热性能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突起路标在温度450℃、相对湿度98%的条件下,按6.16的方法试验48h,产品及其部件应能正常工作,外观应无任何变形、损伤。
5.15.4耐温度交变循环性能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突起路标,按6.17的方法,在60℃的环境中,保持4h后,立即转至-20℃的环境中保持4h,共进行3个循环,产品及其部件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外观应无任何变形、损伤。
5.15.5耐机械振动性能
将充满电的太阳能突起路标,在振动频率2Hz-150H:的范围内,按6.18的方法进行扫频试验。
在2Hz-9Hz时按位移控制,位移3.5mm;9Hz-150Hz时按加速度控制,加速度为10m/s2,2Hz-9Hz-150Hz-9Hz-2Hz为一个循环,共经历20个循环后,产品功能正常,结构不受影响,零部件无松动。
5.16耐循环盐雾性能
按6.19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太阳能突起路标的发光强度和发光强度系数不应低于表1和表2规定值的80%,色品坐标仍符合本标准要求。
5.17耐候性能
按6.20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太阳能突起路标的发光强度和发光强度系数不应低于表1和表2规定值的80%,色品坐标仍符合本标准要求。
6测试方法
6.1一般规定
6.1.1除特殊规定外,试样应按GB/T 2918的规定在23℃±2℃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24h,并且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6.1.2单一式突起路标不测逆反射性能,组合式突起路标在测逆反射性能时应关闭主动发光单元。
6.1.3除特殊规定外,太阳能突起路标一般在充满电状态下进行测试。
6.2一般要求和外观质,用目测方法进行。
6.3外形尺寸
用分度值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每个尺寸分别测量5次,取算术平均值为测量结果。
6.4太阳电池和储能元件的匹配性能
6.4.1储能元件的额定容量采用专用的仪表按GB/T 11013和GB/T 15100的规定执行。
6.4.2太阳电池和储能元件的匹配性能:取10个试样将储能元件的电量放电至不能正常工作后,进行实测,取平均值作为结果。
6.5循环使用寿命
按GB/T 11013和GB/T 15100的规定执行。
6.6主动发光单元工作时的发光强度和色品坐标
单粒LED和太阳能突起路标成品工作时的发光强度和色品坐标按JT/T 431有关发光强度和色品坐标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6.7逆反射器的发光强度系数和色品坐标
太阳能突起路标成品逆反射器的发光强度系数和色品坐标按JT/T 390有关发光强度系数和色品坐标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6.8闪烁频率
用频率计、示波器等仪器检测,当频率较低时可采用秒表和目测进行。
6.9夜间视认距离
按照JT/T 431有关规定执行。
6.10耐溶剂性能
将太阳能突起路标样品完全浸泡于标准93号无铅汽油中,浸泡10min后,立即用自来水清洗干净,在室温条件下晾干后,用4倍放大镜检查。
6.11密封性能
将试样平放人温度为50℃±30℃、深度为200mm±10mm的水中,浸泡15min之后,在5s内迅速将试样取出并立即放入5℃±30℃、深度为200mm±10mm的水中,再浸泡15min后取出为一个循环。
上述试验共进行4次,试验结束后立即用4倍放大镜进行检查。
6.12耐磨损性能
6.12.1在磨损试验前,先测样品的发光强度系数和发光强度,并作记录。
6.12.2将一直径为25.4mm±5mm的钢纤维棉砂纸固定在水平操作台上,钢纤维棉砂纸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12.3将突起路标的逆反射片或发光面放置到钢纤维棉砂纸的正上方,出光面向下。
6.12.4在片或面上施加一个22kg±0.2kg的荷载,之后完全摩擦该试片或面100次。
6.12.5卸下荷载对试验后的反射片或面进行测试。
6.13抗压荷载
6.13.1测试前,将样品放置在23℃±2℃的条件下进行4h的状态调节。
6.13.2将样品基底放置在一个厚度为13mm、比被测样品大的钢板中心上。
6.13.3在被测样品上放置一块厚度为9.5mm、邵氏硬度为A60、尺寸大于被测样品的弹性垫。
6.13.4另一块厚度为13mm、比被测样品大的钢板放置在弹性垫上。
6.13.5开启试验机,以2.5mm/min的速率对试验样品进行加载,直到样品被破坏或样品产生明显变形(大于3.3mm)为止,记录下此时的力值为一次试验结果。
6.14耐低温性能
按GB/T 2423.1规定执行。
6.15耐高温性能
按GB/T 2423.2规定执行。
6.16耐湿热性能
按GB/T 2423.3规定执行。
6.17耐温度交变循环试验
按GB/T 2423.22的规定执行。
6.18耐机械振动试验
按GB/T 2423.10的规定执行。
6.19耐循环盐雾性能
按JT/T 593中有关耐循环盐雾试验的规定执行。
6.20耐候性能
按JT/T 593中有关耐候性试验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型式检验
7.1.1太阳能突起路标产品须经过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型式检验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7.1.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技术要求。
7.1.3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生产线终端选取。
7.1.4型式检验为每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式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元器件、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7.1.5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时,如有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需重新抽取双倍试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然不合格时,则判该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7.2出厂检验
7.2.1产品需经生产单位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7.2.2组批
用同一批元器件和同一工艺生产的突起路标可组为一批。
7.2.3抽样方法
当批量不大于10000只时,随机抽取26只进行检验;当批量大于10000只时,随机抽取40只进行检验,批的最大值不超过25000只。
7.2.4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
7.3验收检验
太阳能突起路标的验收检验按JT/T 495中有关突起路标的规定执行。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标志
8.1.1在太阳能突起路标上应模印产品商标、温度等级等标记。
8.1.2在包装箱上,应印有“小合轻放”、“勿受潮湿”、“怕晒”、“远离热源”等字样或标志,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有关规定。
8.2包装
单个突起路标用塑料袋或软纸包装后顺序装人包装箱内,包装箱可用多层瓦楞纸箱或木箱,包装箱外表印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颜色、温度等级,制造企业名称、地址等通信信息,整箱重量、包装箱尺寸等。
8.3运输
突起路标在运输时,不得受剧烈的撞击、摩擦和重压,从火车或卡车卸货时,应小心搬运,不得使用手钩、不得将包装箱从运输工具上推下。
8.4贮存
太阳能突起路标应存放在仓库内,存放场地应平整,并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贮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重压,不与高温热源或明火接触,不得露天曝晒。
8.5产品随行文件
8.5.1每箱突起路标应该附有一张制造标签、一张合格证标签、一份产品使用说明书。
8.5.2制造标签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标记、生产日期、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企业名称、联系地址等。
8.5.3合格证标签主要内容包括:合格证、检验合格、检验证编号、检验人员代号、检验日期等。
8.5.4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给出太阳能突起路标的极限使用条件、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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