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预招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1057 )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预招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预招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2.2 规模:740MW。2.4 标段划分: 13个项目(74万千瓦)的风机主机(不含塔筒)划分为7个标包(详见附件)。同一投标人,在标包1-标包5中最多只能中标3个标包,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4个及以上标包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各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本次集中采购的7个标包全部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详见(7、其他)。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风力发电机组(含中央监控和远程监测等系统),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2.6 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范。2.7 交货期: 详见附件1《标包明细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包1;(002)标包2;(003)标包3;(004)标包4;(005)标包5;(006)标包6;(007)标包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 2014年1月1日起至今)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 100台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商业投产业绩,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确认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002标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标包1资格条件要求
(003标包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标包1资格条件要求
(004标包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标包1资格条件要求
(005标包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标包1资格条件要求
(006标包6)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同标包1资格条件要求
(007标包7)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 2014年1月1日起至今)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 100台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投标机型必须为抗台风机型,有运行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正式安全性复核报告。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商业投产业绩,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确认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3 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27日9:00起至2019年9月4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5.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5时0分
递交方式: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本次集中采购的7个标包全部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如下:
(一)合同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招标标的项目列入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采购计划;
4)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批复;
5)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主机设备排产函。
备注: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4)条、或者同时满足第1)、2)、5)条,合同方可生效。
(二)机型变更约定:
在标包1-标包4的招标文件中就机型变更事宜约定如下:①本标包内各项目的建设容量及风机机型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为项目建设容量或风机机型的调整变化拒绝履行合同。②投标人针对本标包中各项目分别报价。如项目选用的风机机型发生变化,招标人及其所属企业可与中标人协商合同变更,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与中标人在本标包投标文件中针对该机型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如违反条款①或条款②,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条款①、条款②、条款③做出书面承诺。
7.2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3注册、登录
7.3.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3.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4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5.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电话: 010-81919549)。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 号华能大厦10、11 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10-68297805
电子邮件:peiyi_wang@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400-010-1086 转8703
电子邮件:hnzb_wx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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