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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4-05 10:56:05  来源:互联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关于制定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的要求,我们研究起草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以在2014年12月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请写明修改意见和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宝贵意见!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吴卫 顾紫明,010-68501602,010-68501571(传真),guzm@ndrc.gov.cn   附件:《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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