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
琼建房函〔2020〕283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信主管部门、消防支队,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经发局、消防支队,省电网公司, 省物业协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 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46号)有关要求,为加 快推进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各市县充电设施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 行)》(详见附件 1)有关要求,主动加强对充电设施参建各方的指导和监督,明确充电设施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在试行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市县物业主管部门督 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指定专人配 合做好勘查、选址、安装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向充电桩安 装企业和用户提供建设所需的图纸、水、电、气等管线资料, 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施工和办理用 电变更手续等。对不按要求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无故阻扰或向用户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县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采用信用 管理等措施,记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将充电设施纳入小区安全 管理责任体系中,各市县住建、消防、工信、发改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大对充电设施监管力度。做好开展电气安全、消防 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继续推进示范项目。各市县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单 位落实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充电 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切实解决 “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在示范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及时 总结成功经验,并推广运用。对存在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解决措施,重大共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附件: 附件1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试行) 附件2 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 附件3 充电设施安装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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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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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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