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主办的2018年涉核公众沟通交流大会于10月30-31日在浙江海盐举行。大会以“新时代核能公众沟通的实践与创新”为主题,总结我国涉核公众沟通的良好实践,交流涉核公众沟通的工作经验,推动涉核公众沟通的不断创新,提高涉核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新时代我国核能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主旨演讲、主题报告、专题报告、论坛研讨等形式,政府官员、院士专家发表了值得人们回味思考的观点或建议。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廷克:
我国已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公众沟通方式方法
随着我国核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涉核公众沟通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核能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高度重视。福岛核事故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涉核公众沟通机制建设和公众沟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保障了我国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公众沟通工作机制,形成了“科普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融合发展”“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通过不断实践和探索,应该说核能行业公众沟通已经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方法,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平台阵地,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主要表现在:
1、在中央政府督导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涉核公众沟通的法律法规体系。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专门设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一章,对政府有关部门、核设施运营单位依法公开核安全相关信息和公众参与做出了规定,公众在核能重大项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法律保障。今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核公众参与活动。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在涉核项目公众沟通的顶层设计、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以及推动公众沟通工作开展上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在指导全国核科普工作的规划制定和大型核科普活动的组织、涉核信息的权威发布和应答、核电信息联动机制的建立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2、在地方政府主导方面,经过几年的探索,找到了由地方政府主导涉核公众沟通工作的新路子。涉核重大新项目建设列入地方人大审议制度,涉核重大项目公众沟通纳入地方社会管理体系,实现了从“小马拉大车”向“大马力牵引”的转变。涉核项目公众沟通与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解决了公众沟通工作基层落实和融合发展问题,走出了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优化基层治理的新道路。
3、在企业作为方面,各涉核集团和所属项目单位建立了上下联动、职责清晰的公众沟通体系,制定了公众沟通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公众沟通活动,把公众沟通工作纳入集团公司的运作管理之中。运行核电厂、在建核电厂以及部分核电前期项目的公众沟通工作,在多年探索和实践中形成了适合项目不同发展阶段、符合当地公众环境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建立了政企紧密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涉核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公众沟通工作,一把手主抓,提供充足资源,保障了各项工作深入、细致开展。在公众沟通实践过程中,培育和锻炼了一支多层次、多维度的专兼职公众沟通工作队伍,开展了大量有特色、见实效的公众沟通工作。涉核相关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法规义务,主动、公开和透明地进行安全信息发布和披露,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推动融合发展方面,核电公司与地方政府共同积极探索项目与周边融合发展的方式方法,核电城、核电工业园、基础设施的建设、生态环境的改善,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4、在社会参与方面,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中国核学会、中国科协、环保协会等社会组织和高校、研究智库作为第三方,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取得公众的信任,在开展公众沟通工作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坚持行业自律属性,突出同行评估特色,深化经验交流,先后对秦山核电基地、宁德核电、桃花江核电和海阳核电的公众沟通工作进行了同行评估。公众沟通同行评估提高了受评单位的公众沟通工作水平,展示了其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成效,增强了当地政府和公众对核电建设的信心。中国核学会举办魅力之光杯全国中学生核电科普知识竞赛、夏令营及电视大赛活动,对在青少年中普及核电知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涉核公众沟通工作在福岛核事故后,积极有为,大胆探索,成绩显著,提高了公众对核能的认知。但实事求是地讲,随着核能事业的不断发展,新项目的逐步落地,要做好公众沟通工作,我们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例如:如何让公众科学理性认识核安全还没有明显成效,涉核行业的公众沟通工作发展还不平衡,行业公众沟通资源分散、各自为战、未形成合力,跨行政区公众沟通难以开展,涉核邻避效应的防范和化解的有效方法和手段不足,未形成有影响力的专业团队和人物,尚未建立涉核公众沟通的长效机制等等。
开创涉核公众沟通的新局面,需要把握五条主线,一个关键点。
坚持安全高效发展,为推进绿色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是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我们核能行业的重要使命。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对涉核公众沟通重要性的认识,总结良好实践,推进工作创新,建立涉核公众沟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涉核公众沟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新时代涉核公众沟通的新局面。
公众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与融合发展是贯穿公众沟通工作的五条主线。广泛、有效的公众宣传是顺利开展公众沟通工作的坚实基础;科学、合理的公众参与是公众沟通工作的必然路径;准确、真实的信息公开是公众沟通的关键节点;完善、有力的舆情应对体系是成功开展公众沟通工作的有效保障;实现企业与地方的融合发展是公众沟通工作的最终目标。我们将继续按照“五位一体”的方法不断推进涉核公众沟通工作的创新发展。
我们将推动行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切实履行好公众沟通的主体责任和相应条款。根据即将发布的核电信息公开新要求,积极落实运行核电厂信息的进一步公开透明,做好公开核电信息的解释和解惑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提出了公众参与的更高要求,如何落实涉核项目公众参与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还需行业内一起共同探索和解决。切实保障公众享有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我们涉核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使公众科学理性认识核安全是科普宣传的关键点。政府、企业、社会、媒体各方应高度重视核科普知识的普及,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共同行动,定期开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系列核科普和“核电行”等活动。积极推动核科普知识进中小学教材,从娃娃抓起建立科学理性的核安全观,以“小手拉大手”辐射核科普。加强与国内主流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力争核知识和科普播出常态化,培育和引导正确的安全观。加大公众科学理性核安全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科普宣传提供支撑。积极探索在超大城市中心区设立核科普宣传阵地,与公众和学生最便捷地沟通和交流,打造核科普宣传制高点。充分利用现有核科普科技馆和展馆的资源,评估科普宣传工作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成效。总结和梳理已有的成功经验,根据不同受众的关注点,结合地方民俗、地方特色,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创新适应受众需求和关心问题的宣传内容和方式。组建涉核公众沟通的高端专家团队,及时回应社会的疑问和关切,树立科学公正的权威核专家形象。
涉核公众沟通工作应建立在长效机制的基础之上,我们正在考虑设立涉核行业公众沟通的合作组织,统筹考虑涉核公众沟通工作,制定公众沟通工作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打造高端的专业团队,统一发声,应对不同意见人士的质疑,回答公众和媒体的问题,引导科学理性认识我国核安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业公众沟通能力建设,开展同行评估和经验交流活动,举办公众沟通交流大会和专题研讨会,提升我国涉核公众沟通总体水平;我们还将积极推进涉核企业公众沟通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指导和支持涉核企业有效开展公众沟通工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
用“理解”的方式做科普
如何才能改变现状,真正做好核公众沟通?基于以上两点的论述,我还是坚持从两个方面入手,权当抛砖引玉,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积极思考和启发。
第一点,核电发展,科普先行。这已经是老生常谈,怎样才能真正做好科普?在我看来,“理解”是科普的前提,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做科普。
什么是理解呢,首先,要换位思考,站在公众角度想问题。我们要学会理解公众,了解公众。人们为什么心存疑问或恐惧?因为对核电缺乏科学的认识,三次核事故又放大了人们对核电安全的质疑和担心。找到了原因,我们就能在公众沟通上对症下药,通过切实有效的科普,让公众对核有科学和理性认识,对于核事故有深入了解,这样就能减轻甚至消除公众对核电的恐惧。
其次,理解是相互的,公众也要理解核行业工作者。要让人们明白,任何工程科技领域的创新和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是伴随着代价和牺牲。比如发展日新月异的航空航天领域,不也是有先行者为成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么?我们对核能的认识和利用历史并不算久远,经验还不算足够丰富。人类科技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核电的发展和其他领域的科技一样,也有一个产生、发育乃至成熟的过程,要驯服核能,为人类造福,失败或痛苦也是难免的,要让公众理解,其实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是谨小慎微,自始至终把安全作为核心来抓,而且现在对核能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要让公众学会理解核工作者,有耐心,把眼光放长远。
在更具体的工作方式和细节上,我还有三点建议。一是尽量用科学数据说话,数据不会说谎,能客观科学地说明核电安全系数很高,但在展示数据的时候,一定要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让公众听懂。比如向公众普及核电的安全水平的事故概率为10-7,它表明我国核电安全标准很高,但是这样科普显然是不够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10-7在公众看来并不是一个万全的数字,他们会担心“千万分之一”如果发生了呢?所以还要回答他们真正担心的问题。既要说清楚核电安全标准将核事故概率降到了最低;更要说明,即便“千万分之一”发生,我们也完全有能力做到“事故后果可控”,不会对公众、环境和社会产生实际影响。
第二点,要让公众明白,像切尔诺贝利和福岛那样的核事故在我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为什么呢?因为全世界的核电工作者都在总结经验和教训,一旦出现事故一定会出台更安全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比如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操作错误仅仅是导火线,根本原因在于堆型缺乏最基本的安全防护,安全壳都没有。这种堆型在切尔诺贝利之后已经弃用了,现在的反应堆堆型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核电站防止放射性物质外泄的共有四道屏障防患于未然。再比如福岛核事故,本质上“它是一个事故序列”,发生九级地震之后核电站正常停了堆,但地震引发海啸,14米高的海啸冲到岸上破坏了核电站供电,又冲走了备用电站,没有电力供水,热量难以排出,这样才导致核泄漏,后期处置又做得很差。在我国这样的海啸会不会发生呢?海洋、地震和核领域的专家通过共同研究已经得出了结论。尽管如此,我们沿海地区核电站还是不敢掉以轻心,防波堤都加高了,就是为了防止类似事故。
第三点,要让公众认识到我们可以驾驭核能,预防危机,并且核电安全做到切实可控。刚才说了世界上已经发生的核事故在我国不可能发生,那么没有发生过的事故呢?事实上,对于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微小隐患,对于能够认识的各种外部的、特殊的原因造成的事故,都做过预设和分析,都设计了安全稳妥的应对方案,努力做到安全,就连大飞机撞击都考虑在内了,那么事故发生的概率已经非常微小了。在国内,无论沿海或内陆,核电安全稳扎稳打,核电站发生事故的概率会进一步降低。同时,采取了各种措施,即使在事故工况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都能做到实际可控。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沟通
核公众沟通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在我看来就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当然,还要在科普中让公众认识到自己是核电的受益者,而不是风险的承担者。在这个基础上,要达到有效公众沟通,必须提高认识,这不是简单的科普,还应该做到制度化、法制化和组织化。
为什么呢?因为公众不仅是科普对象,还是参与主体。搞核电的最终目的是为公众谋福利,我们要让公众感觉到发展核电对大家有利,而不是风险的承受者。把工作做到这样的程度,我们的核电事业就会健康发展。所以,我们与公众沟通讨论核电安全,一定要把他们当成主人,让他们参与进来。而参与进来不是开一个报告会,让他们当听众这么简单,必须制度化、法制化、组织化,形成一种机制。
举个例子,法国在核公众沟通的制度化、法制化、组织化实践上做得很好。这个国家才几千万人口,相当于我们一个省,却有50座核电机组。这么高的核电比例,为什么法国人能够接受?因为他们形成了很好的公众沟通制度。法国公开透明的核体系是其核能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所在,尤其是2006年颁布TSN法案,对于法国公众沟通具有里程碑意义。TSN法案即核透明与核安全法案,详细界定了公众的准确及时知情权,要求在开展核项目时,必须和公众进行沟通。对于所有核活动,公众有权获取他们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如果出现了公众反对的情况,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企业层面,都必须随时和公众保持沟通。良好的制度。使公众对核电有获得感,公众对专家建立了种信任:“有话找得到地方说,有问题找得到地方解决,可以安心、放心。”这就是制度化、法制化、组织化的魅力。
国外还有很多制度值得借鉴,比如建立“环境协调委员会”等类似机构,在处理核电、焚烧垃圾厂等与公众利益相关的项目时,环境协调委员会在项目启动之前建立一个政府、公众、企业、专家四方参与的机制,着手进行公众沟通工作。对公众关心的一些实际问题做深入沟通。内容包括项目初衷和目的,项目给公众带来的利益,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如果有风险如何解决等,实际沟通效果很好。
诸如此类的制度,国内也不是没有好的案例。大亚湾核电站建设之初,香港曾有人反对,为此组织了安全委员会,这个安全委员会类似于“环境协调委员会”,能够让企业、公众、政府、专家全方位参与,形成了良好的组织制度。有了这样的组织和制度,大家就可以做到深度沟通:担心什么问题?如何规避风险?对大家的好处是什么?不同意见通过沟通得到化解,最后大家就能达成一致,切实感受到其中的“利”。
鉴于以上原因,我建议我国也要推进和完善核公众沟通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组织化,形成一套完善的科学、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而不是只做科普宣传。公众应作为参与主体,一开始就参与立项的酝酿、沟通和论证。这种机制是什么呢,就是要建立政府主导,公众、企业、专家协同参与的机制,做到四方责、权、利清晰,大家对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风险和利益达到高度共识,只有这样,才能化解信息沟通不对称矛盾,才能推进核电事业平稳发展。
综上,我所理解的核公众沟通就是要让公众正确认知理解核电,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正确方式,以各种合理的制度让公众真正参与和体验。理解是公众沟通的关键要素之一,把科普讲到公众心里去了,我们的一番苦心才不会白费。而合理的法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则能提升信息透明度和执行力度,在增强公众信心方面发挥有效而积极的作用,对于提升核公众沟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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