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发布新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准入办法》),笔者认为很好,解决了多年以来行业呼吁解决的痛点问题。笔者曾写过博客,呼吁政府管理要相信市场、体现公平。《新准入办法》则较充分地表现出相信企业、方便企业的管理思路。笔者以为,相信企业、方便企业,也应是政府管理的原则。
为什么可以相信企业?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企业是汽车产品性能和质量的责任主体。应该相信企业为了卖好产品、塑造品牌,会尽力提高汽车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新准入办法》中,强调集团管理、系族管理,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检测单位,都很好的体现了相信企业的原则。
原先的管理办法,是为了适应十几二十年前市场经济还不充分的情况制定的。笔者当时还在政府部门工作,也是原先管理办法的参与制定者。原先的管理办法,因为担心市场体系不完备,所以管得过多过细。现在看来有很大的弊病,其中很关键一条,是对汽车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应由企业负责还是政府负责?管得过多过细,实际上形成了汽车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政府部门负责的结果。借用一位谙熟原先管理流程的政府官员的说法,过多过细的产品事前准入管理就像是“企业借债政府担保”。实际上已经发生过多起因产品性能和质量不达标而状告政府主管官员的案件,就是这个原因。
由于汽车产品涉及节能、环保、安全,这些对社会很重要的性能指标,不能通过市场机制很好约束,所以汽车产品还是需要准入制度的。这也是发达国家的经验。所以汽车产品的准入管理,不能太粗放,更不能取消。这一点也需要广大消费者和生产者理解。
对于节能、环保、安全等法规项目,在准入管理中也有不同的思路。《新准入办法》大大简化了事前准入管理,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这也体现出相信企业的原则。
《新准入办法》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就是允许、鼓励企业之间相互“代工”。这一规定除了可以提高产能利用率、减少重复建设外,也体现出相信企业会对市场负责,对自己的品牌负责的原则。
为什么应该方便企业?道理更简单。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府管理应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的发展。《新准入办法》简化了申报材料内容,缩短了审批流程和时间,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检测机构,对已经通过3C认证的汽车零部件用认证结果代替检测报告等,都是行业盼望已久的重大改进。
政府管理是应该“改变”企业还是“方便”企业?是有巨大差别的。确有少数政府官员,以“改变”企业为乐,对企业呼来喝去,以为这样可以显示自己的权威,企业是很怕这样的政府官员的。笔者在企业工作时,曾遇到过个别官员,对我们申报材料中的问题,不一次全部指出,报告改过送上去,又说还有其他问题,着实令人头疼。方便企业并不意味着迁就,意味着不严格管理。记得苗圩部长当年在东风汽车的任总经理时,曾经对当时还在政府工作的我说过,企业派人来找你,一定是有困难、有问题需要你解决,千万别三句两句话把人打发走,而要告诉我们错在哪里?路在哪里?应该怎么办?以笔者愚见,管理不是“管、卡、压”,方便也不是要“放水”。任何一项政策制定,必有初衷和目的。只要在制定时,尽量考虑减少企业执行时的成本和难度;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设法让企业执行快、执行好,并能及时发现该政策的缺陷,及时修正,便是好官员、好管理。
2018年12月18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二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2018年12月16日,由GNEV官方机构主办、第一电动网承办的第九届全球新能源汽车大会(GNEV9)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本届大会以“重新定义汽车——穿越时间的迷雾”为主题,来自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智能出行领域的超过500家企业、1200位企业代表与会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汽车行业是市场很大、技术含量和管理精细化程度很高的行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发力度,认真研究市场,用好用活政策,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