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网【xnyauto】消息:日前,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两项审查要求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共分为通用要求、能力要求、准入许可审查判定原则三部分;通用要求部分统一制定了对车辆生产企业在政策符合性、产品的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共性要求;能力要求部分将车辆生产企业按照乘用车、货车、客车、专用车、摩托车、挂车等六类生产企业,根据其不同特点,分别制定了涉及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条件、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准入许可审查判定原则明确了审查通过与否的判定方法,以及审查未通过时的整改时限要求。
《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共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名词术语”,明确车辆产品准入的范围;第二部分为“技术要求”,提出各类车辆产品应满足的相关国家标准;第三部分为“其他要求”,主要为治理超载超限尚有必要保留的规范性技术要求;第四部分为“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列出了目前各类车辆产品申请准入需填报的技术参数。
详细请查看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
2.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
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承担着智能化、网联化等技术以及在云、管、端多方面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对技术迭代、功能安全性的验证、应用示范,以及未来产品标准、法规、监管等方面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