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意见》,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提质升级发展“光伏+”工程,稳步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打造新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一是突出抓好华能嘉祥梁宝寺1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一期)等8个纳入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嘉祥、梁山、鱼台、邹城和曲阜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全力支持时代永福济宁渔光互补项目和山能集团在济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二是大力发展智慧能源,积极推进泗水海螺工业园区“零购电”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示范园区和鲁抗邹城园区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探索发展储能产业,在用户侧、电源侧和电网侧分类推进储能示范工程建设,力争2022年建成11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及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统筹做好2022年全市能源管理工作,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市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能源局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2年,市能源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能源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战略,以党建为统领,按照“12321”的工作思路,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确保完成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两个省定考核指标,深入实施能源保障能力提升、能源产业转型升级、能源领域深化改革三大工程,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以干部执行力提升为着力点,不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能源安全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和设施保护职责,理顺监管体制机制,以安全责任落实为抓手,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电力、油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能源生产方面:(1)按照现行政策不变的情况下,2022年内全市煤炭产量稳定在5200万吨左右;各类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490亿千瓦时左右;(2)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煤电装机相关政策,稳步实施“上大压小”,2022年煤电装机容量稳定在1050万千瓦左右;(3)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实际,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和消纳能力提升,力争2022年底新能源总装机实现35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完成45亿千瓦时。
3、能源节约方面:2022年重点从“加、减、乘、除”四个层面逐步破解能耗、煤耗“天花板”问题,确保完成2022年省下达我市煤炭消费压减和能耗强度任务目标。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实施能源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确保煤电气稳定供应。
1、稳定市内煤炭生产。倡树可持续发展理念,稳步释放优质产能,优化产能结构;加强行业技术管理,督促煤矿优化开拓布局,按核定能力科学有序开采现有煤炭资源;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动压煤村庄搬迁,引导煤矿在合适区域推广应用充填开采,释放优质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同时,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山东京杭多式联运物流项目煤炭产品储煤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泗河口港口建设煤炭储煤项目和兖煤(兴隆庄)储煤项目,不断增加我市范围内煤炭储备能力和规模,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统筹煤炭生产、储备和供应,督促煤炭企业足额兑现长协煤合同,保证辖区内电厂、热源企业等重点企业的用煤需求。
2、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密切关注发电、用电负荷走势,及时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平衡电力资源。科学组织有序用电,根据不同时期用电负荷变化情况,精准修订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坚守“限电不拉闸”,坚决避免大面积停电。提高发电出力,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实施地方机组生产情况日调度制度,严格并网考核,稳定地方电厂发电出力。聚焦电网侧补短板,积极推进500千伏麟祥站、汶上站等变电站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完善主城区西部电网架构,提高电网抗风险能力。
3、提升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供气企业的联络协调,争取气源支持,2022年力争天然气供应量达11亿立方米;完成省下达的日均3天用气量的政府储气能力目标任务。全力支持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建设,力争年底前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济宁段具备投产条件,推进中俄东线济宁支线、山东天然气环网南、西干线济宁段建设。修订完善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二)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能源行业安全发展。
4、全力保障煤矿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智能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加大灾害严重、近5年发生过事故、现场安全管理薄弱、长期停工停产矿井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活动,择优选取试点煤矿,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大力推进治本攻坚,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着力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持续开展“安全诊断”、“巡回宣讲”、“每月两讲”、“驻矿盯守”、“双专双查”等活动,围绕“减人、保安、提效”,加快智能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三是倡树“安全为天,教育为先”“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的理念,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深层次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支撑。四是重拳整治违法行为,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突击夜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重大生产违法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5、全力保障油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行动,整治长输老旧管道,排查管道外部隐患,消减高后果区风险,加强管道完整性管理,提升管道保护工作能力。一是完善管道保护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占压清理、第三方施工管控等重点问题,督导管道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护、隐患治理等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加快推进鲁宁管道改线,9月30日前完成曲阜段和微山段改线,年底前完成邹城段改线。三是聘请省油气管道保护专家库专家和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管道外检测、高后果区专项整治等工作,提升管道保护工作专业水平。四是综合运用光纤预警、无人机巡线、视频监控等管道保护手段,利用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进行排查,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五是规范管道企业信息报告、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应急值守、应急演练工作,提升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全力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深化落实电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方案,进一步理顺电力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筑牢电力安全基础。一是实施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把脉会诊,委托专业机构、聘请电力安全专家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把脉会诊,“一企一策”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对账管理、对账销号。二是健全执法制度体系,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综合运用执法力量,以问题整改为重点,科学执法、有的放矢,确保问题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电力安全业务培训,强化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宣贯,提高电力安全监管履职能力。四是全面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备案制度,加强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违章施工作业等隐患问题的排查治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三)全面完成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成效。
7、健全完善责任目标推进机制。科学制定县(市、区)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健全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综合运用调度督导、监测预警、监察执法、通报约谈、考核奖惩等方式,督促县(市、区)抓好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降耗责任落实,确保完成省对市下达的年度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考核任务。
8、统筹能源要素控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加、减、乘、除”工作法,有效破解我市能耗煤耗“天花板”,在确保完成省定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能源需求,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运用“加法”增加新动能。坚决不上能耗高、产出效益低、排放大的项目,新上能耗小、附加值高、绿色低碳的优质高端项目,减少对旧动能的依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腾笼换鸟”步伐;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地和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工作,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力度,每月定期收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煤耗数据,重点调度煤电、焦化、水泥、化工、造纸、轮胎等行业能源消费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运用“减法”降低实际消费。积极推广应用煤矿井下选矸技术,大幅减少地面煤炭洗选损耗所产生的煤炭消费,督促辖区内煤矿加快推进井下选矸工作进度,2022年力争实施井下选矸矿井不少于9个;加快推进能源审计筛选出的“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的183项技术改造项目,尽快形成节能减煤效果。三是运用“乘法”提升用能空间。积极推荐新上好项目、大项目纳入省重大、省优选、省“双招双引”重点项目库,以优质的项目进入省用能支持清单,争取省统筹用能指标支持;积极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续优化电网架构,提高配电网升级改造和接网服务能力;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把节能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四是运用“除法”消化低效产能。坚决贯彻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关要求,确保“两高”行业能耗、煤耗只减不增;充分利用省、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9、持续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意见》,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提质升级发展“光伏+”工程,稳步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打造新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一是突出抓好华能嘉祥梁宝寺1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一期)等8个纳入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嘉祥、梁山、鱼台、邹城和曲阜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全力支持时代永福济宁渔光互补项目和山能集团在济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二是大力发展智慧能源,积极推进泗水海螺工业园区“零购电”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示范园区和鲁抗邹城园区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探索发展储能产业,在用户侧、电源侧和电网侧分类推进储能示范工程建设,力争2022年建成11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10、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编制完善“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构建“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重点突破,深化细化建设方案,突出居民小区充电桩覆盖、公共停车场充电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充电桩配建等领域,以主城区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打造城区充电基础设施“5公里服务圈”,加快推进现有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底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2万个以上。
(四)实施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力促能源高质量发展。
11、持续推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科技驱动战略,以煤矿智能化改造为突破口,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煤炭行业由“高危型”向“本质安全型”转变,力争2022年全市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引导煤炭企业依托冶金、焦化等主要客户群体,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煤炭配方和产品服务,推广“从坑口到炉口”服务运作模式,实现产品效益的最大化。突出做好支持煤炭企业发展工作,积极推进关闭矿井利用闲置资源发展非煤产业,支持市县属煤炭企业“走出去”开发市外煤炭资源。发挥好支持山能集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纽带作用,协调做好山能集团驻济企业转型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要素保障工作,推动地企融合发展。
12、积极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贯彻落实制造强市战略,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坚持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新能源开发利用“双轮”驱动,壮大新能源产业储能装备、集热装备、新能源汽车装备、氢能源研发与应用“四大产业链条”。集中优势资源进一步培育壮大新能源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引进好企业、好项目和优质人才,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今年底,新能源产业集群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到60家。
13、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煤电扬尘防治。落实《济宁市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及相关规定,加大“四不两直”检查、巡查、执法力度,推动网格化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完善环保平台实时监测监控、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检查和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秋冬季煤炭运输管控,加快推动煤电企业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迭代升级,多措并举实现全市煤电企业煤场的控量提质和扬尘防治的动态达标。积极做好清洁煤推广工作。
(五)实施能源领域深化改革工程,优化能源产业结构。
14、落实省火电机组上大压小改革政策,加快火电机组关停整合力度。贯彻落实省“三个坚决”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低效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在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前提下,力争年底前关停拆除里彦电厂(鲁西电厂投运3个月内)、雪兖电厂、微山湖热电、运河电厂的9台机组、93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落后机组淘汰任务。
15、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持续简化获得电力。贯彻落实全市创建营商环境示范区工作部署,深化“三省”、“三零”、“三公开”和“阳光业扩”应用,全面推广“供电方案线上答复”、“云验收”、“电子合同”等,进一步提高办电便利度;开展土地储备金供电设施建设定额标准测算,力争全省第一个出台储备土地供电设施建设定额管理制度。
(六)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6、强化政治担当,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并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三张清单”,签订《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承诺书》,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17、严明纪律规矩,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守牢纪律规矩红线,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从严做好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推动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和责任落实。
18、严格制度落实,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深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以及党内文件法规政策等。同时,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党员思想理论水平。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落实好谈心谈话、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取得实效。
19、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好风险隐患事前防控自查,建立干部廉政风险台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切实提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七)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20、深化法治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严落实党组法治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突出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教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让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和必备素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法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法治审核,确保依法依规办事。
21、深化能源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思想和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生态文明、节能降耗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贯,利用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低碳环保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执法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22、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建设,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全方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打造法律基础牢、专业知识精、综合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同时,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完善不罚轻罚清单,优化办事机制,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热情周到做好服务,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23、深化政务服务效能建设。落实国家及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梳理完善局机关、执法支队“权责清单”,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和职责边界,落实好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推动执法工作规范无缝隙衔接。进一步梳理完善“互联网+监管”涉及检查、处罚事项清单,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重要事项监管检查,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梳理完善惠企惠民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标准化建设,优化简化服务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优质高效。
(八)持续提升干部执行力。
24、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全局、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25、切实转变工作观念。落实市委、市政府“三破三树”要求,坚持高点定位、勇争一流,对照全市争先进位和“争三保五奔第一、只进不退”的目标要求,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干事创业激情,持续推动思想创新、行动创新、制度创新,确保实现“干就干到最好、争就争到一流、做就做到极致”。
26、坚持务实高效标准。按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要求,细化量化全年任务目标,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项任务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人员等,实施挂图作战、红黄黑牌督办等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环环相扣、压茬推进。深入开展“五赛五比”,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倡树实干担当、务实高效优良作风,坚持事不过夜抓落实,动真碰硬抓整改,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成效取得突破。
济宁市能源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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