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辽宁省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沈阳市将开展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研发新车型、支持企业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及支持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通知显示,补助对象为在沈阳市登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企业等。
补助标准如下:
1.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建设补贴。对2022年年度内(自1月1日到12月31日,下同)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建设期内按申报当期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投资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2.企业研发新车型奖励。沈阳市整车企业新开发并上市销售的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客车产品,在2022年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车型,按年度单个车型1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企业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奖励。对2022年年度内,新能源乘用车销售量超过(含)3000辆的沈阳市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奖励30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0辆奖励8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客车销售量超过(含)200辆的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辆奖励3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销售量超过(含)500辆的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生产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辆奖励1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200万元。
4.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对2022年年度内沈阳市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接入辽宁省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监管平台后,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为一体的示范站,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投资额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
3月9日,辽宁省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沈阳市将开展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研发新车型、支持企业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及支持
据自然资源部3月6日消息,为加强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规范的顶层设计,推动地理信息在自动驾驶产业的安全应用,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了《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提出,建立适合我国
图片来源:大众汽车据彭博社报道,欧盟寻求最早于本周与美国敲定一项协议框架,可使欧盟获得美国总统拜登政府大规模绿色投资计划中的部分优惠。彭博社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欧盟官员报道称,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UsulavodeLey
电动汽车之窗从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获悉,近日,我国首个兆瓦级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在内蒙古成功试运行,即将投入商用。这个项目也刷新了该技术全球最大容量纪录。此次成功试运行的兆瓦级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共安装了34台
3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梯次利用产品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