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环保、交通、商务、质检、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新能源... 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动力蓄电池 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