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1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国新联合发起的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在北京签署,该基金整体规模为100.2亿元,主要投资方向为风电、光伏产业,以及氢能、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新技术项目。该笔基金投资运作后,预计将撬动约500亿元的资金流向新能源产业,可促使超过600万千瓦的风电、光伏项目落地。
该基金由国家能源集团发起设立,合伙人分别是该集团旗下的中国神华(601088)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新旗下的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将负责基金的管理与运作。
“国能基金是国家能源集团设立的首只基金,国家能源集团将通过自主建设、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刘国跃在致辞中表示,在我国深入推进“3060”目标和深化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能源集团联合中国国新、中国东方发起设立国能基金,体现了中央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渝波表示,中国国新参与设立国能基金,旨在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全面支持中央企业“两非两资”剥离处置工作,积极配合主业央企和资管金融机构开展新能源产业专业化整合,推动我国能源清洁低碳发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跃表示,中国东方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及兼并重组、夹层投资、过桥融资等专业优势,为我国能源新战略的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