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报道: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已由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5城市提前禁行黄标车
根据防治规定,在高速公路和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域的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的城市建成区,自2013年12月1日起禁行黄标车。
数据显示,山东省黄标车约有116万辆,占汽车总数10%,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却占汽车排放总量的50%。按要求,实行黄色环保检验标志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淘汰补贴制度,对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并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补贴。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2015年底前,山东省内黄标车需全部淘汰。
政府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和道路的管控,依法查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及时查处黄标车进入禁行区域和道路的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也将加强对营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支持引导黄标车进行更新改造,并按规定对达到营运期限的黄标车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将采取措施做好车用燃油调整升级工作,保证车用燃油稳定供应。另外,根据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根据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车用汽油达到国家车用汽油(Ⅳ)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车用柴油达到国家车用柴油(Ⅳ)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车用汽油、柴油达到国家车用汽油(Ⅴ)标准和车用柴油(Ⅴ)标准。
除了强调车用燃油升级,从源头上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还从发展公共交通与新能源角度进行了规定。
文件规定,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路网布局,推广智能交通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错峰上下班等具体措施。另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组织推广新能源汽车并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加气等配套设施和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
另外,《规定》特别指出,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行业和政府机关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3年10月28日报道:22日,武汉市与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电动汽车技术合作交流会召开。此次交流会中,数名中德专家在主题报告中宣讲了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与会专家代表还就电动汽车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分享了中德在基础设施建设、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运营安全监控、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经验。
吴敬琏关于汽车的言论不多,他了解汽车行业吗?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他又有哪些想法?10月17日的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吴敬琏作为演讲嘉宾出席,不出意料,关于新能源汽车,他开出的药方依然是“相信市场”。